快新聞/遠洋漁船「大旺號」剝削外籍漁工 雄檢起訴船長、大副等9人
承辦檢察官登船檢視現場狀況。(圖/高雄地檢署提供)

由台灣人投資經營、掛籍萬那杜的遠洋漁船「大旺號」被揭發虐待、剝削漁工,2020年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雄檢今日表示偵查終結,檢方認定林姓船長等人在海上作業期間以強暴、脅迫方式對外籍漁工為勞動剝削,並以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船長等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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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旺號」被揭發毆打、逼穆斯林船員吃豬肉等虐待漁工行徑,甚至還有印尼籍漁工死亡。雄檢今日起訴船長等9人,偵結報告指出,漁船「大旺號」為永豐公司所有,並透過仲介公司僱用多位外籍漁工在漁船從事遠洋漁獲捕撈工作,包含印尼籍、菲律賓籍。

該漁船於2019年4月10日自高雄市旗津區漁港啟航,前往南太平洋作業,林姓船長、梁姓大副等人意圖為謀求於航程中獲取高漁獲而提高可分配報酬,利用外籍漁工不熟諳通用語言,在海上舉目茫然、四周汪洋而難以求助之弱勢困境,海上作業期間若漁工不服從工作指揮,船長和大副就辱罵、揚言扣薪,甚至毆打未達要求之漁工,且船舶到達漁區後,更要求漁工不停作業、超時工作14至20小時。

另外,海上作業期間更無視海上酷寒,將漁工的衣物丟到海中或扣留漁工海上保暖衣物;伙食方面,也未顧及多位印尼籍船員信仰以豬肉為主菜,讓不吃豬肉的印尼籍船員為求溫飽,被迫食用豬肉。

檢方也指出,於2019年6月某日海上作業期間,1名印尼籍漁工在甲板進行下勾作業時,梁姓大副無預警重擊該名漁工的頭部後腦處,導致該名漁工受擊後倒在甲板上;該名漁工自行爬後仍繼續作業,同年6月17日,該名漁工就寢時被發現死亡,「大旺號」漁船駛往斐濟SUVA港停靠,該漁工經司法相驗死因為急性肺水腫。

快新聞/遠洋漁船「大旺號」剝削外籍漁工 雄檢起訴船長、大副等9人
漁船大旺號外觀情形。(圖/高雄地檢署提供)

另該船於停靠斐濟時,19名船員趁機離職下船,經增補人力後,該船繼續於南太平洋海域進行捕撈作業,2020年3月17日,某漁工在船上工作受傷,30分鐘後遭林姓船長要求繼續工作,4月初該漁工身體不堪負荷,左半身無法出力中風。

檢方指出,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陸續找回漁工訊問相關證人11人,並逐一分析扣得的漁獲日誌及船長電子郵件資料、現場勘驗漁船設備結果、漁船航跡圖、漁船漁獲量、漁工薪資明細及財團法人綠色和平基金會透過印尼移工聯合會(SBMI)取得關於大旺號漁船漁工申訴資料等各項事證。

檢方表示,台灣遠洋漁業依漁業署統計年產值約新台幣438億元,擁有全球最多的遠洋漁船,有「遠洋漁業王國」之稱,海上遠洋漁業漁工工作內容甚為繁重,在面臨低薪產生的嚴峻「缺工」,業者大肆利用境外聘雇之巧門,使海上勞務剝削得以長驅直入,任令遠洋漁船成為「法外孤島」,淪為勞工人權保障之禁區。

檢察官認定林姓船長、梁姓大副在海上作業期間,以強暴、脅迫方式對外籍漁工為勞動剝削,並以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林姓船長、梁姓大副及其等蔡姓、林姓雇用人共9人。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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