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不用符合三類對象 65歲以上快篩陽可給口服藥!
陳時中說明最新疫情。(圖/民視新聞)

本土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對於快篩陽性者是不是該給抗病毒藥物,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公布,與地方政府討論後一致達共識,決議「65歲以上(非三類對象)快篩陽性經醫師評估則可投藥」,此為現階段疫情防治重要手段,以降低重症死亡。中央和地方共同研擬配套措施,儘速納入醫療照護體系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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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指出,快篩陽到PCR陽性大概是3、4天,藥應該在發病後5天內服用,過了5天後效果就很差,但現在礙於法令與健保等問題,「如果是我來決定,應該是快篩陽就開始給藥」。他並拋出,涉及保險、法律文件申請的就採用PCR採檢結果,至於領藥,可讓快篩陽性者有條件領取,「如果中央堅持PCR才能給藥物,一定會死很多人」。

陳時中則回應,如果是真的像柯文哲說的快篩陽就給藥,就有點「病急亂投醫」的味道,現在指揮中心仍朝縮短給藥的時間目標努力。他強調,現在要改善的是讓PCR確診後能立刻給藥,而長照機構考慮到為高風險族群,若有人確診,第二例起快篩陽就直接給口服藥。

陳時中今公布,與地方政府討論後一致達共識,決議「65歲以上(非三類對象)快篩陽性經醫師評估則可投藥」,此為現階段疫情防治重要手段,以降低重症死亡。中央和地方共同研擬配套措施,儘速納入醫療照護體系實施。

所謂三類對象,是先前指揮中心規範,國內確診者之接觸者居家隔離、國外入境居家檢疫,以及自我監測者,這三類人優先適用快篩陽視同確診。


快新聞/不用符合三類對象 65歲以上快篩陽可給口服藥!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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