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奧運國手陳進龍被撞癱 未靠右須自負6成過失

曾經參加慕尼黑奧運的跳遠國手陳進龍,2019年騎腳踏車行經新北市汐止一處山坡路和轎車發生車禍,導致全身癱瘓,陳進龍要求千萬賠償,但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雙方都有責任,陳姓駕駛只需賠償193萬元,全案還可上訴,陳進龍也表示,這段時間,他很努力復健,希望能恢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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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輪椅上動動僵硬的手指,行動很不方便,看起來沒什麼精神,很難想像,他曾是在奧運、亞運殿堂,發光發熱的跳遠國手。

前奧運國手陳進龍說,「這個過程確實是很辛苦,尤其是到目前為止,兩個手臂現在都還會痛,還沒辦法自己行動,生活上大概都要靠第三者來幫忙。」

前奧運國手陳進龍被撞癱 未靠右須自負6成過失

當時事發就在這個路口,陳進龍騎著腳踏車來到這個地方,遇到陳姓駕駛他馬上緊急剎車,結果他摔到車身又跌落到地上,造成他胸部以下全部癱瘓。

躺在地上的男子就是陳進龍,事後他向對方提告,求償1152萬餘元,但士林地院勘驗路口監視器,發現陳進龍往道路中央,正巧被陳姓駕駛撞上,也應自負60%肇責,而汽車駕駛已於去年8月病逝,一審法官判繼承訴訟的家屬應賠193萬餘元,全案還可再上訴。

前奧運國手陳進龍被撞癱 未靠右須自負6成過失

前奧運國手陳進龍說,「本身也是教育人,所以只要合情合理,其實我們都沒什麼好講的,也沒有想說要上法院,因為他從頭到尾也只來看過我一次。」

現年71歲的陳進龍,田徑選手出身,專長跳遠和短跑,曾經代表台灣參加1972年德國慕尼黑、1976年加拿大蒙特婁奧運,當時車禍發生,還是田徑協會副秘書長,儘管未來還有好一段復健路要走,陳進龍期盼能恢復正常生活,更希望訴訟有個圓滿結果。

(民視新聞/林彥君、吳俊德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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