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自稱曾擔任新北市消防員的張姓網友,日前透過臉書直指恩恩爸到新北消防局聽取錄音檔時,消防局動員科室人員致電119「假報案」演給恩恩爸爸看,其中有2件還是演戲給恩恩爸聽的假案件。新北市消防局勤務中心主任李宇松今上午9時到地檢署按鈴申告,針對有心人士刻意操作輿論,訴請公正第三司法單位介入調查。
李宇松表示,張姓網友提到「網內互打假報案、製造亂象、假裝有火警營造紛亂」、「2件演戲給恩恩爸聽的假案件」,這些都是張姓網友故意扭曲事實,當天是為了呈現災害出勤案件受理等模擬測試。他也強調,這已造成個人聲譽嚴重受損,他在這裡提出嚴重抗議。
王薇君、立委邱顯智等人今天也召開記者會,將砲火瞄準怒轟「新北市政府」,特別是律師陳愷閎也指出,「謊報案件」事涉「法律責任」,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消防法》36條,可以處以1萬5千元以下罰金。另外,涉及「誣告」事項之刑事責任,以放火罪為例,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愷閎也提到,新北市政府對外稱是「模擬」,也就是以「假報案」經由公務員受理得知,所以可能觸犯《刑法》第213條登載不實、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不實等,刑度也在1至7年有期徒刑。
特別是公務員在上班時間「假報案」,陳愷閎也拿出《刑法》第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他解釋,新北市政府大費周章瞞天騙局,賠上公務員未來、淹蓋81分鐘真相,到底是為了什麼?這個自導自演瞞天騙局,請問市長侯友宜怎麼處理?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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