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因身體不佳多年前被高院裁定停止審理,審判長宣判前指出,7月1日已撤銷陳水扁的停審。其餘被告則包括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前後任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時任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等9人。
立法院今年5月底三讀通過攸關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經總統6月15日公告後實施生效。高院先前表示,合議庭會審酌相關事實與法律的適用,並依法審理。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兇嫌清晰畫面曝!殺手狠奪四命 劫車沿產業道路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