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租屋2.0》寫下「半年前認識了現在的男友,個性好,對我也很好。我離婚有一個小孩,他也全然接受,而且為了不要遠距離戀愛,男友在換工作的階段換來跟我同縣市,目前他租屋在外」。她進一步說,自己幾年前有購入一間預售屋,表示「近期要交屋了,我都還沒跟他說我已經有房子了,未來很想跟男友一起過,但因為只認識半年,也不確定我們是否能有完美結局」,讓她猶豫要不要對方來新家中同居,或是同居後幫忙付房貸。她也詢問「該把自己的事情都告知他嗎?才交往半年該讓他知道我有房子嗎?」。
不少網友一看全開勸,呼籲她別太衝動,紛紛留言「先不要太快同居,也不要說自己有房,正常交往慢慢觀察就好,不然輕易交出鑰匙以後,如果合不來,就不知道會不會請神容易送神難了」、「除非有結婚的打算,否則不要」、「才剛交往半年,有談到要一起住嗎?不然感覺你好像只是找他一起分擔房貸,不好吧」、「別說的好,見人心就像見人品一樣」、「才剛認識半年,可能還在鬼遮眼階段,不要這麼輕易相信自己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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