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台大認定林智堅抄襲 鄭運鵬提6點質疑:蘇宏達未審先判
立委鄭運鵬。(圖/民視新聞)

台灣大學今召開記者會說明,經審定委員會認定余正煌的論文並無抄襲情形,而是林智堅抄襲余正煌的碩士論文,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並經教務處核定。對此,林智堅競選總幹事、立委鄭運鵬提出6點質疑,指出蘇宏達未審先判,收到資料前就公開斷定這是醜聞,讓他們非常遺憾,更批說逾越了學倫會職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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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運鵬說,自己感到遺憾,7/24把所有檔案資料向律師做公證,在法院有效力,並公開出來給予質疑或指證,1週後7/31陳明通發出聲明,指出是陳明通把林智堅論文寫作用他自己選舉資料及論文初稿交給另一位同學,甚至1週後林智堅公開所有資料,但今天台大記者會突襲式審查及結果,對自己來說遺憾又難接受。

鄭運鵬說,這是一個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這是未審先判的審查結果。他說,蘇宏達尚未審查便說是醜聞,還在台大院內用中英文方式,告訴學生及教職員說是醜聞,批說這才是學術倫理醜聞,對於審查程序感到高度遺憾。

接著鄭運鵬對台大學術倫理審查提出6點質疑,他說首先是「祕密審查卻對外放話」,依照台大學術倫理審查會規定,過程必須秘密,但屢次看到用校方名義、學倫會名義但未具名,透過獨家新聞透露審查方式及內容,如剛剛林智堅所說,好心應老師之邀,提供論文初稿給另一位同學,就有人放話說只看先後畢業,不看內容及其他證據先後,放話不具名,結果今天台大發表新聞稿中一模一樣。

鄭運鵬接著指出,蘇宏達顯然「未審先判」,他們一再質疑此事,蘇宏達於審查前就發出那種信件給院內稱醜聞,今天蘇宏達又在記者會上稱,學術界要展開調查就會以醜聞來稱,過去台大其實也發生過校長、其他教授被質疑過,過去校方有這樣稱呼過醜聞嗎?他認為,是蘇宏達先有政治立場,未審先判,才會用這樣方式承認,自圓其說。

第三,鄭運鵬說,台大不採用具有法律效力證據,過去也對外公開已公證的證據信件及檔案,證明林智堅是寫作在前,但顯然在蘇宏達掌握運作的學術倫理委員會,卻不採用這樣證據。

第四,鄭運鵬批台大未尊重當事人權益就突襲召開記者會,過去因蘇宏達政治立場偏頗,向台大申請迴避,遺憾2次都遭否決,林智堅個人名義及清白都很重要,所以今天凌晨12時,由委任律師透過電子郵件發送台大,表達今日願意到台大陳述意願,但台大早上10時卻意外宣布今日召開記者會,完全沒有尊重當事人權益。

鄭運鵬說,第五,他們利用急就章程序,成就政治性審查。他說,台大學倫會有規定如此重大爭議學術倫理審查,有2個月時間,今天台大新聞稿也指出7/17正式展開審查,如此重大爭議卻加速進行,短短3週內草率進行調查及發布結果。

鄭運鵬說,在蘇宏達如此政治壓力下,台大新聞稿寫說,審查條件中有委員表達不同意見,是否只針對先後畢業,針對自己推論對於林智堅或其他人論文進行判別定論,但該委員意見被刻意忽略掉,非常不公平。

鄭運鵬,第六點是草率否定畢業論文教授審查,台大國發所等都需要接受學生修業期間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至少2階段審查,余生是在最後一個題目論文遇到障礙,找上陳明通,陳明通才問林智堅是否願意提供民調資料,甚至是論文初稿給對方,才有今天結果,但這兩階段在初稿審查、畢業審查都是經過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審查,今天蘇宏達很顯然逾越了當時2人論文審查教授指導,對於優劣自行進行評斷。

鄭說,這樣結果顯然應證,蘇宏達在收到林智堅及陳明通書面資料前,就公開斷定這是醜聞的政治傾向,3週就快速把此事做未審先判結果,非常遺憾,也逾越了學倫會職責所在。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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