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怒嗆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抹黑 強調:會繼續戰鬥下去!
林穎孟怒嗆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抹黑 強調:會繼續戰鬥下去!。(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林穎孟表示,這兩年來,時代力量候選人吳香君在媒體對我抹黑爆料的三項「人頭男友詐領助理費、勞健保費挪用、生理假要衛生棉」,皆已被勞動部、檢方不起訴處分,明文證實時代力量吳香君所作所為,皆為說謊、不實、構陷,並且行之有年、欺騙社會,已向地檢署提出吿發,林穎孟直指吳香君抹黑,更不喜歡這樣的政治,強調「會繼續戰鬥下去。」

更多新聞: 搬「證據」!龐培歐:台灣是自由主權國家、不屬於中國

林穎孟表示,這兩年來,時代力量候選人吳香君在媒體對我抹黑爆料的三項「人頭男友詐領助理費、勞健保費挪用、生理假要衛生棉」,皆已被勞動部、檢方不起訴處分,明文證實時代力量吳香君所作所為,皆為說謊、不實、構陷,並且行之有年、欺騙社會,已向地檢署提出吿發。

而有關於起訴部分,林穎孟再次簡短說明如下:全案無涉及助理費私用,亦即,偵查結果證實,我確實沒有拿一毛錢,所有助理薪水,都是進入助理自己的口袋,而非我的口袋;楊姓助理其個人多拿一個月薪水,被檢方認定為不法所得。原因是當時辦公室主任吳香君全程主動自己一人與楊姓助理面談,盜用本人私章、偽造本人簽名解聘楊,私自宣稱多一個月薪水充當資遣費。

吳昨日還辯稱本人有授權她使用私章及偽造簽名,然實情是,議會文件欄位有註明需要「議員親簽」,任何一位助理看到議員親簽欄位,都會拿給我簽名,全辦公室就只有吳香君會偷雞摸狗瞞天過海做這種事。如果助理自己做虧心事,不用證據,只要都推給「上級授權」就好,社會就買單,無怪乎會有人如此膽大包天。從頭到尾,本人從未授權任何人可替我代簽此欄位,我已向地檢署告發。

郭姓助理是我為了找短期影片剪輯助理,由蕭姓友人介紹,郭總共領5個月薪水,被檢方認定不法所得。原因是,就算她有如實幫我剪輯質詢影片、影像設計、問政文宣製作,仍不被檢調認定為「助理」,因為郭姓助理另為米達克公司員工,當時該公司也幫忙溝通出意見,被檢方認定此勞務聘雇關係為外包。而這全程包含定義郭姓助理工作內容、聘任流程,全由吳香君負責,皆有證據,此案我也已經向地檢署告發。

按議會助理聘用規定,議員助理可以兼職,此外,我認為,設計師要剪輯大量質詢影片、做字幕、幫我處理圖像、形象、直播等設計,一個月35000應屬專業設計師應得的合理薪水。林穎孟重申,所有助理費用全都是進到助理自己的口袋,而非我的口袋,所有助理都有做事,給有做事的人薪水,本就天經地義,沒有拿錢、也沒有拿錢的意圖,我不曉得貪在哪?污在哪?

林穎孟說,兩年來,隱忍很久,一直嘗試不要指責這些曾為我助理、後來在我退黨後即躍升為時代力量主任、候選人的關鍵人事物。然事件發展至今,不管是勞動部裁決文、檢方不起訴處分書,都可以完全證明,兩年前的媒體爆料,扎扎實實就是對我個人的抹黑、栽贓、構陷。

要先做一個人,才做一個政治人,從政若只剩下政治鬥爭,為了權為了勢,不惜造假毀滅他人,讓自己往更高位置,這樣從政有什麼意義?政治界如果很多這樣的人,正事都不做,政治還有什麼意義?林穎孟說,不喜歡這樣的政治,會繼續戰鬥下去。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酸林智堅捍衛清白「就不要退選」 柯文哲喊通案檢討:學位迷思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