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達瑞」強調,所謂抄襲就是引用別人文字且沒有交代來源,但不能反過來說「有引用來源,就不算抄襲」;他進一步舉例:「沒有買票搭車叫搭霸王車,但不代表你有買票,就不是坐霸王車。有可能買到桃園,實際卻在台中下車。或是買普通車廂卻搭商務車廂,這些都是一樣(霸王車)的。」
張善政團隊的抄襲行為判定,「翁達瑞」認為要看引述方式就能判斷,他點出,張善政、馬英九等人護航,稱該研究報告並非學術論文,沒有抄襲問題。「翁達瑞」直言這樣的說法,感覺像當抄襲是罪證確鑿「無法否認」時,只好找別的理由,來圓抄襲這件事。
「翁達瑞」針對論文引述規範的細節做說明,表示分為三種,包括理論引述、數字引述,最後則是文字引述,文字引述部分包括「小段落、大段落引述」;其中,通常小段落只會引述1、2句話並且括號,後面要有引述來源,讓讀者知道此話來源「不是撰寫者說的」,另外,針對大段落引述,引述段落超過3行,「翁達瑞」說,這樣的情況就不能放在段落裡,必須單獨出來,文字前後對齊方式也不同,一樣也得附上引註資料來源,讓讀者瞭解「這段話不是我的」。
「翁達瑞」說,張善政強調自己報告沒抄襲,若報告撰寫方式,有照上述方式執行,就沒有抄襲問題;但從現有資料看,他就是把自己所寫與抄襲的混一起「魚目混珠」,「翁達瑞」直言這就是抄襲,欺騙讀者與專案委託人(農委會),加上張善政團隊所抄襲的文件,是屬於政府專案的委託報告,是有著作權的,他表示,要大面積引用是必須事先取得對方同意,強調張善政團隊若未事先詢問,恐已違反著作權法。
「翁達瑞」表示,張善政團隊所抄襲的文件,是屬於政府專案的委託報告,是有著作權的,他表示,要大面積引用必須事先取得對方同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最後,「翁達瑞」認為,農委會一開始收到報告後,是沒有能力去查證有無抄襲的;加上這牽涉到數千萬政府預算,農委會在承攬合約中有強調計畫主持人須負責任、不得抄襲,那張善政團隊這樣的行為就違約。「翁達瑞」也進一步說:「說白了,就是『利用詐欺行為取得政府預算』,就是這樣。因為張善政團隊,把不是自己撰寫的文字包裝,讓農委會在不察的情況下讓你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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