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上發文,他近日心血來潮想要吃海鮮粥,於是他上市場買了食材,包括魚肚一片:85元、蝦子:6隻60元、蚵仔:12粒70元、花枝1/4份(一號):80元、土魠魚半份:125元、蟹腳2隻:40元,基本成本就要價460元,原PO表示開店一定不會賣460元,「加上人工、店租、料理的其他開支、發票、利潤,當然店家一定拿批發價,所以成本會比我們自己買還低一點!」,還在文末說:如果您是老闆,您會賣多少錢一碗呢?更表示,自己煮更貴,嫌貴可以直接選擇不吃,疑似力挺阿堂鹹粥並不貴。
該名網友自煮的海鮮粥。(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
貼文曝光以後,吸引了大票網友回應,許多人認同他的說法:「真的嫌貴就不要吃」、「食材用的夠好的話,300以上我也願意消費」、「東西好吃自然有人會買單」。不過也有更多網友認為兩者比較的基礎完全不同:「你拿市場零售價跟批發價比,你應該不適合做生意」、「店家能拿到多低的批發價是店家的本事,一般消費者去菜市場買個幾片是要比什麼批發價?」、「貴不貴是比較出來的,如果大家都賣百元左右,那260就是貴了」、「你賣的食材也貴滿多的...」、「你算的食材費就不對了,他們的進量成本超級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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