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1怪招「少繳280元停車費」!貪小便宜遭抓包…下場慘了
台南市1名女子為節省280元的停車費,竟腦洞大開想出怪招。左圖僅示意,與本新聞無關。(圖/Pexels、翻攝畫面)

社會中心/周希雯報導

路邊停車格一位難求,不少駕駛會將愛車停在收費停車場裡,不過台南1名趙姓女子(35歲),為節省停車費竟使出怪招,涉嫌利用酒精塗抹停車繳費單,將5張金額、時間都竄改成1小時,結果事後被超商抓包少繳280元、並向警方報案。警方經查後傳喚趙女到案說明,全案依偽造文書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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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表示,安平派出所本月19日接獲某家超商報案,稱趙姓女子持5張停車繳費單到超商繳費,不過事後超商被停管處通知,該收款金額與停車項目不符,原本5張停車費應繳380元,但趙女只繳100元,使超商蒙受280元損失,因此到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助。

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趙女是利用停車第2小時後須由停車處開單人員「手工蓋章」的漏洞,用酒精將繳費單上的蓋章處塗抹乾淨,導致超商店員誤認停車繳費單只有1小時,而收取最低停車金額100元,逃過280元的費用。警方鎖定嫌疑人後,本月20日請趙女到案說明;她也坦承犯行,目前全案依偽造文書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女1怪招「少繳280元停車費」遭抓包…貪小便宜下場慘了!
趙女涉嫌利用酒精塗抹停車繳費單,將5張金額、時間都竄改成1小時,以少繳280元停車費。(圖/翻攝畫面)

對此,第四分局分局長王子雄也表示,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勿因小失大,貪小便宜心存僥倖而遭受到更大的損失。只能說趙女為節省280元費用而吃上官司,可說得不償失,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台南女1怪招「少繳280元停車費」遭抓包…貪小便宜下場慘了!
第四分局分局長王子雄表示,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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