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筆讚〉呂秋遠-諮詢100小時,就能開設「陪你一段」的「課程」嗎?
(圖/翻攝自理科太太IG)

文/呂秋遠

理科太太開了一門「理科太太的諮商筆記」課程,主要的上課內容是:「我不是諮商心理師不能幫你諮商,但我在諮商室的另一頭和自己搏鬥了 100 多個小時,我想以學姊的身份,分享我的筆記,陪你走過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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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廣告詞,引起許多人,特別是專業人士的反彈,為什麼諮商過100多小時,就可以開設「陪你一段」的「課程」,如果是這樣,那麼一般人去律師那裡諮詢100小時,就可以「陪伴」當事人開庭嗎?

試試看啊!律師法就在那裡,包攬訴訟,刑法157條、律師法127條,都可以讓這位「陪伴者」入獄服刑。

為什麼這麼多專業人士反彈,不限心理師,當然不是嫉妒人家很會賺錢,而是因為被google氣死。有沒有聽過這樣的話?

「醫師,我上次查google,剛生小孩不能洗頭。」

「律師,為什麼google告訴我,殺人不會判死刑?」

雖說google是集體智慧的展現,但是它沒有專業訓練、沒有專業證照,而你正在處理的議題是專業問題啊!不然你請google幫你看病、幫你打官司,看AI是不是真的勝過真人實戰?

台灣沒有心理醫師,只有精神科醫師、臨床心理師與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主要處理心理病理的議題,包括心理衡鑑等治療,諮商心理師處理一般人與人之間的議題與治療,但兩者都不能開藥。只有精神科醫師才能開藥治療精神科患者。不同的需求,就找不同的專業人士處理。

根據《心理師法》的規定,要成為心理師,必須在「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諮商心理所、系、組或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諮商心理,並經實習至少一年成績及格,有碩士以上學位」。很簡單嗎?國內約有20所大學開設相關系所,錄取率只有8%上下,考上以後,要修學分、寫論文、實習,最後要國家考試,通過以後,才能取得心理師執照。

問題來了,多數人,真的非常多數人,都認為心理師只要陪人聊天就可以收錢,真好賺,我也來陪聊好了。但是,卻不知道心理師的所有回應都需要經過訓練,透過一個人的言談,去理解對方的感受與思考模式,進一步去找到察覺與改變的方法與可能。理科太太的筆記,問題也就在這裡,她進一步加深了一般人的印象,只要買筆記,就可以理解諮商是什麼。理科太太標榜理科,但是所作所為一點都不理科,因為諮商是科學、是專業,不是閒聊,不是靠一百小時,就可以讓心理健康出現狀況的人,得到專業撫慰與回應。如果認為諮商師只是閒聊,民眾如何建立對諮商師的信任?又怎麼會願意在發現困難時,找專業諮商師協助?

這是所有專業人士的困境。當發現問題,一般人喜歡google、喜歡網紅,但就不願意找專業人士處理,然後再以google與網紅的結論,去挑戰專業人士的診斷結果。理科太太很聰明,開宗明義說,我不是在做諮商業務,我只是把心得分享給大家,當然表面上不會觸犯心理師法第42條,反正她的受眾會買單,不過就是商業行為而已。但是,對於專業人士來說,買了這份100小時的諮商筆記,就可以「陪伴度過最難過的時候」,傷害性不高、污辱性極強。

難怪,現在有法律問題找google,有經濟困難找錢莊、有病問仙姑。然後,心理師開設診所,就會被笑,精神病才會去那裡,不然就是無病呻吟的人才會去花錢,而最後,心理師的專業,被簡化成100個小時的諮商。行行好,這不是火鍋要不要加芋頭、香菜是不是食物、肉圓要用炸的還是蒸的,這種見仁見智的問題好嗎?諮商,針對的都是個案,不是通案。如果有個案買了她的「分享經驗」課程,結果發現對自己沒用,因而對諮商這種專業沒信心,從此不願意求助。甚至被她的內容觸動了某些內心的傷痛,因此而自殘,或是有其他嚴重的後果,她可以負責嗎?

最後,我要說的是,一個人很聰明,懂得規避法律,不代表可以規避社會責任,而社會責任倘若不存在於這個人身上,只剩下銅臭味,甚至認為質疑她的人就是酸民,那也無話可說了。


本文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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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呂秋遠,律師
責任編輯/劉致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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