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者李姓民眾指出,當時臨停路旁偶然發現一名男子帶著一個正在學步的嬰孩,就在馬路上晃著,男子直接站路中間,而小孩則是跌跌撞撞,甚至有來車經過都要煞車,不免讓人覺得,這是把馬路當自家學步舞台嗎?李姓民眾也表示,自己也有兩個年幼小孩,看到眼前這個狀況真的覺得大人太沒有危機感,將小孩置身於一個危險的環境;警方指出,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台幣500元罰緩;未滿十四歲之人違反本條例之規定,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呼籲民眾勿隨滯留於車道上,以維用路人及自身安全。
更多新聞: 寶寶慘遭貪財汪「橫刀奪愛」 飼主見心碎畫面笑出來:這諷刺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