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租客在《Dcard》寫下:「男友租屋在板橋溪崑區域,中古屋22年電梯華厦2房1廳1衛,房東近期想趁房價高點脫手,於是詢問租客的我們有無意願購買?如果無意願,就請我們提早解約搬走。」她進一步說,自己本身有比頭期款,與其繳給別人不如繳給自己,她也詢問自己是否要買下該房,或是再存個兩三年增加頭期款,讓自己之後看1200萬左右的物件,存錢同時也到別地方租屋,看看不同環境。
不少網友紛紛留言建議,指出「要自住、能力範圍內可以買就可以考慮了,因為你永遠都不知道下一間是不是你要的」、「如果你是已經熟悉地點的話,建議還是買下去吧」;也有內行人點出「可先觀察管委會運作與資金;以及大樓外觀與公設維護情況;與其他社區進行比較,包含公設、管理費與屋齡」,若都能接受擇建議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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