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峨嵋停車場雙屍案陳福祥5度判死 高院:有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
8年前犯下西門峨嵋停車場雙屍案的兇手陳福祥第5度被判處死刑。(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8年前發生在西門町峨嵋停車場雙屍槍擊案,震驚社會,兇手陳福祥涉毒品買賣黑吃黑,先連續槍殺蔡宗育、蔡鎧陽2人後,再哄騙另名陳男完成交易並取走440萬貨款。後因上網洩漏行蹤被警方逮捕。一審至更二審均判陳福祥死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三審昨(12)日宣判,認為陳手段殘忍,有永久隔離必要,維持死刑判決,這是他第5度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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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更三審指出,陳福祥行兇殺害蔡宗育(24歲)後,不到3分鐘內又再開槍射殺蔡鎧陽(21歲),手段極為殘暴,且具有嚴重破壞性。法院指出,陳福祥過去曾經在監服刑10年,出獄後卻仍然犯下此案,顯見他對刑罰的感應力低落。

據《中央社》報導,陳福祥昨日到庭聆聽宣判,還押時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提起上訴,他沒有回答。高院更三審開庭期間,陳福祥認錯,請求法官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死者媽媽請求法官判死。

更三審合議庭表示,雖然被告並非全然無教化可能,但考量行兇手段殘忍、對刑罰感應力低落等情形,認為實有必要讓陳福祥與社會永久隔離,無從以教化可能性來迴避,而原審有逐一審酌過關於判死的一切量刑因素,才作出死刑判決,因此更三審認為量處死刑並無不當,維持判死。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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