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日說明,昨下午三點在行愛路上發生一起搶盜案,陳姓為首的4名嫌犯昨天從南港時一路跟隨謝女車輛到行愛路的第一銀行,至今尚有案情需要釐清,本案依強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將由地檢署偵辦,全案建請羈押,以利後續擴大查辦,警方表示之後偵查重點會放在「資金來源」追查。
士林地檢署表示,被告黃男、莊男、陳男、邱男4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刑法第330條第1項、第321條第1項第4款結夥3人以上之加重強盜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之虞,依法向士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本案相關現金均已扣案,但待檢察官傳喚相關證人及調取交易明細等資料,以釐清相關金流之來源及去向。
更多新聞: 快新聞/18時04分規模4.2地震 最大震度花蓮光復3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