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厚一疊資料是台南市「屋頂型」漁電共生核准案場清冊,多達275件;所謂「屋頂型」,指的就是室內養殖案場,亦即興建完成溫室之後,可在屋頂種電,然而這類封閉式的「室內屋頂型魚塭」,其建置成本比開放式的「室外立柱型漁塭」高出許多;但因為「室外」漁電依規定要做「環社檢核」,不少業者取巧乾脆往「室內」案場發展;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許博任直言:「業者想要閃躲原本該遵循的申請設置程序,想要省時省事。」
從七股制高點可看出地景因「漁電共生」而明顯變化〈圖:民視異言堂〉 七股青年聯盟發言人沈軒宇表示:「業者素質參差不齊,有些打算蓋好案場後選擇轉移,根本沒有20年長期經營的思考。」室內魚塭具一定資金和技術門檻,案場量突然大增,是否真的做得起來?民眾和環團都憂心最終淪為「假養殖、真種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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