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陳致中將入獄服刑 高市議會:議員解職、遺缺不遞補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被控為隱匿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透過海外帳戶洗錢,遭判刑1年定讞,得入獄服刑,但並未褫奪公權。針對未來市議員是否進行補選等事宜,高市議會今(26)日回應,由於陳致中判決未宣告「褫奪公權」,其解職後所遺缺額,並無遞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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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議會表示,第一,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款規定,陳議員因未受緩刑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依法行政院將解除議員職權。

高市議會說明,第二,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4條第2項規定,陳議員案判決未宣告「褫奪公權」,其解職後所遺缺額,並無遞補問題。

高市議會提到,第三,本會將俟行政院解除陳議員職權函到會後,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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