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施宇宸指出,在被資遣時有許需注意的眉角,像是公司資遣的理由須符合勞基法規範要件,他舉一案例,曾有間航空司以「業務緊縮」為由資遣大批空服員,然而隔年又重新招聘一批空服員,並不符合勞基法中「長年」業務緊縮要件,讓當時被資遣的員工集體提告,經過3、4年官司,由員工獲得勝訴,該資遣契約宣告「無效」,航空公司必須給付他們這些年的薪資,且員工不需補服這段期間的勞務。
由於資遣的程序繁雜,有些公司為降低資遣員工帶來的風險成本,會選擇開出比法定資遣條件更優渥的「優離方案」,和員工協議主動離職,不過施宇宸提醒,「你看不懂的東西,就是不能現場簽。」若對公司提出的契約文件有疑惑,建議先回去研讀、考慮幾天,別因為公司施壓或一時情緒,就草率的簽定契約,否則誤入陷阱則得不償失。
施宇宸(圖左)指出,由於資遣的風險成本相當大,有些公司會開出比法定資遣,條件更優渥的優離方案。(圖/翻攝「什麼頻道 !? What Channel !」YouTube)
更多新聞: 工作的奴隸!法正妹驚台職場「休假要接老闆電話」 直呼:在法國會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