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左轉彎,立刻被路口的「阿SIR」攔下來,騎士一臉狐疑,原來5月1日開始,騎車、開車過馬路,駕駛的習慣要改了。
這輛計程車經過閃光號誌路口,雖然減速慢行,跟斑馬線上行人還有一段距離,但沒有完全煞停禮讓,就是錯誤示範,立刻被員警攔停開單,還不太服氣,行人過斑馬線,挨撞事故接二連三,警政署5月1日起展開路口安全大執法。
針對汽機車,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或者轉彎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開罰1200~3600元,雲林警方執法第一天,就開53張罰單。
斗六分局副分局長林清豐表示,「其中人行道違規停車部分40件,行經閃光路口未停車再開有10件,道路障礙的部分有兩件,未禮讓行人有一件。」
洗刷行人地獄惡名,警方加強蒐證開單跟科技執法,駕駛人的壞習慣,真的要跟上法規,不然荷包真的會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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