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蘇姓保母說,「(洗澡時男嬰)可能就是情緒比較激動,他的腳就去蹬頭就撞到不鏽鋼的周圍,就是他碰撞之後,我撐起來幫他這樣子洗。」
不斷強調自己不是故意的,蘇姓保母是屏東恆春領有合格證書的保母,去年底她受託照顧一名男嬰,但才照顧3天,男嬰就受傷送醫,檢查出腦部多處出血,視網膜也出血,檢方經過5個多月的調查,偵查終結,將她依重傷害罪起訴。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魏豪勇說,「因為對男嬰哭泣會感到煩躁,情緒失控因此就對男嬰有加以拋摔,推擠以及撞擊物品這些行為,造成該男嬰視力以及,腦部永久性的損傷難以回復。」
蘇姓保母和先生都是合格的居家托育員,兩人在自家提供聯合托育服務,案發發生之後,已經被屏東縣政府撤銷執照,住家大門深鎖。根據了解,蘇姓保母從事托嬰7年,但在107年(2018年)時,也曾經發生過一起嬰兒窒息案,因為證據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
而這起案件一開始,蘇姓保母也將家中的監視器記憶卡格式化,企圖湮滅證據,所幸偵辦的恆春分局偵查隊不放棄,利用警局自費購買的軟體,還原了1700多段的監視器影像,找出男嬰受傷的影像,戳破保母的謊言。
記者vs.承辦員警說,「當時記憶卡已經格式化了對,那後來怎麼辦就是用系統把它還原,聽說是恆春分局他們自費買的1套軟體,對然後再拿來我們這邊。」
恆春分局偵查隊隊長段榮金說,「還原檔案就花了1個多月的時間,後續同仁又花了1個星期檢視畫面,最後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還原案件真相。」
男嬰為保母的不當照顧,造成永久性腦部損傷,需領重大傷病卡。還好檢警鍥而不捨,替男嬰也替家屬討回公道,要保母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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