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肉搜客人吃官司!律師揭嚴重後果「一次犯4法」:他應該萬萬沒想到
台北市日前一名咖啡廳老闆肉搜客人遭撻伐,瑩真律師說對方可能一次觸犯了4條法律,如果鬧上法院,嚴重後果超乎預期。(圖/翻攝「瑩真律師」YouTube)

影音中心/陳則元報導
台北市一間咖啡廳,在15日因有一名女客人不滿店內規定,在Google上留下一星負評,結果遭到老闆肉搜,還公開該名女客人的個資和照片,讓對方在網路上公審,事後老闆的行為被當事人揚言提告,咖啡廳也被網友們群起撻伐,狂刷一星負評。瑩真律師日前針對此事拍片,指出老闆的行為不只違反個資、肖像權,可能還觸犯了著作權、妨害名譽,這點大概是老闆本身萬萬沒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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瑩真律師說,自從咖啡廳事件爆發後,有許多網友留言詢問她,老闆究竟觸犯法條?瑩真律師說明,只要未經他人同意,隨意拍照、畫圖、公開對方,就已經構成侵犯肖像權的條件,即便女客人平時都有公開自己相片在社群平台,咖啡廳老闆的行為還是觸法。

老闆肉搜客人吃官司!律師揭嚴重後果「一次犯4法」:他應該萬萬沒想到
雖然現代人時常在生活中留下個資,但是老闆刻意蒐集顧客資料,又加以公開利用,可能需要付民事賠償。(圖/翻攝「瑩真律師」YouTube)
老闆公開女客人社群帳號公審,則違反了個資法第29條。瑩真律師表示,現代人生活本來就會處處留下個資,但是有心人士刻意蒐集,並且拼湊起來進一步利用,又屬於不同的程度侵害,恐怕得吃上民事賠償官司。
老闆肉搜客人吃官司!律師揭嚴重後果「一次犯4法」:他應該萬萬沒想到
老闆將顧客的照片二次創作,又寫下不實言論,很可能侵犯著作權和妨害名譽。(圖/翻攝「瑩真律師」YouTube)
瑩真律師說,老闆該負的法律責任,除了上述的肖像權、個資,還有把他人照片隨意利用,進行二次創作的行為,則是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裡面所寫的文字如果跟事實不符,或者是有貶損他人人格內容,搞不好還有妨害名譽的問題,所謂「一時公審一時爽,事後官司打不完」,這點搞不好連老闆也萬萬沒想到。

除了老闆肉搜客人可能觸法外,狂留一星負評的網友,也不是沒法律責任。瑩真律師解釋,如果消費者基於自身消費經驗,到網路留下主觀評論,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但是網友因為對老闆心生不滿,就到咖啡廳留負評,寫下跟店家服務無關的內容,或是涉及侮辱店家的言論,可能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奉勸網友們遇到事情要理性看待,評論他人還是要有憑有據,否則小心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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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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