瑩真律師說,自從咖啡廳事件爆發後,有許多網友留言詢問她,老闆究竟觸犯法條?瑩真律師說明,只要未經他人同意,隨意拍照、畫圖、公開對方,就已經構成侵犯肖像權的條件,即便女客人平時都有公開自己相片在社群平台,咖啡廳老闆的行為還是觸法。
老闆公開女客人社群帳號公審,則違反了個資法第29條。瑩真律師表示,現代人生活本來就會處處留下個資,但是有心人士刻意蒐集,並且拼湊起來進一步利用,又屬於不同的程度侵害,恐怕得吃上民事賠償官司。
老闆將顧客的照片二次創作,又寫下不實言論,很可能侵犯著作權和妨害名譽。(圖/翻攝「瑩真律師」YouTube)瑩真律師說,老闆該負的法律責任,除了上述的肖像權、個資,還有把他人照片隨意利用,進行二次創作的行為,則是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裡面所寫的文字如果跟事實不符,或者是有貶損他人人格內容,搞不好還有妨害名譽的問題,所謂「一時公審一時爽,事後官司打不完」,這點搞不好連老闆也萬萬沒想到。
除了老闆肉搜客人可能觸法外,狂留一星負評的網友,也不是沒法律責任。瑩真律師解釋,如果消費者基於自身消費經驗,到網路留下主觀評論,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但是網友因為對老闆心生不滿,就到咖啡廳留負評,寫下跟店家服務無關的內容,或是涉及侮辱店家的言論,可能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奉勸網友們遇到事情要理性看待,評論他人還是要有憑有據,否則小心吃上官司。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違法行為,請勿模仿!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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