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紅燈得先停再行駛 屏東警半月逾50張罰單

民視新聞/洪明生、曾虹雯 屏東報導

騎機車經過屏東市的信義路與忠孝路口,可要特別注意了,這裡有個閃紅燈,依規定,必須先暫停再行駛,但是騎士幾乎直接騎過,半個月下來,警方已經開出超過50張罰單。由於停等線距離路口,還有一小段,民眾質疑,先停再騎,真的很奇怪,還有遭罰騎士直接嗆聲不繳。

更多新聞: 南韓人行道設護欄、無違停機車 網嘆:台灣在原地踏步數十載

騎過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卻被攔了下來,機車騎士還一臉懵,不知道自己哪裡違規。

警方vs.違規騎士說,「閃光紅燈要停車再騎。」

附近居民說,「騎很快就過去了,(這個路口要先停)對對,像這樣都沒看直接騎,警察就會攔了。」

閃紅燈得先停再行駛 屏東警半月逾50張罰單
這裡是屏東信義路與忠孝路口,原來這裡有個閃光紅燈,依照規定必須先暫停再行駛,但幾乎都被機車騎士忽略,半個月下來,警方已經在這裡開出超過50張罰單,而這個路段今年已經發生5件車禍。

屏東分局第五組組長蔡鴻哲說,「其中三月份在林森路與仁德路口,發生一件A1(死亡)交通事故,主肇因亦為閃紅燈未停等,(全屏東)迄今共取締無號誌路口,未停等412件。」

閃紅燈得先停再行駛 屏東警半月逾50張罰單
​​​​​​​​​​​​其他機車騎士說,「要停下來腳放下來才能走。」

屏東警方因應交通大執法,針對行人用路權加強取締,排定閃紅燈的攔查勤務。但停等線離路口有一段距離,民眾質疑先停再騎真的很奇怪,還有遭罰騎士直接嗆聲不繳。

警方vs.違規騎士說,「一個月以內要繳下次要注意一點,我不會去繳啦我不會繳這個。」

違規是事實,但部分民眾還是希望重新勘查,或是直接設置紅綠燈。

更多新聞: 快新聞/巴比妥、苯二氮平納4級管制藥品 機構業者需「定期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