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金控內控重大缺失!金管會重罰4000萬 3巨頭遭停職、降薪
中國信託。(圖/擷取自中國信託官網)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金管會今(10)日通過針對中信金控、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灣人壽處分案,其中金控、銀行部分公司治理重大缺失,內部控制未能有效運作,開罰3000萬元。另,中信金控旗下的台灣人壽則是因為違反了保險相關法令,因此挨罰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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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透過新聞稿說明,其對中信金控檢查時發現,中信金控及中信銀行對公司治理核有重大缺失,相關內部控制未能有效運作,且未善盡對子公司之管理,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1條及其授權訂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及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60條第16款規定核處新台幣3000萬元罰鍰,併依同法第54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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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控旗下的台灣人壽。(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另,其及依同條項第4款規定,停止董事長顏文隆執行董事職務6個月、停止副董事長陳國世執行董事職務1年,及依同條項第7款規定命該公司調降總經理陳欣文每月月薪30%為期3個月、調降專門委員張明田112年度所有薪酬50%為期1年,併暫停該公司申請轉投資6個月(不含對原有轉投資事業之增資或因組織架構調整產生之原有轉投資事業股權移轉),屆期經本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進行。

金管會說明,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間,中信金固定邀請沒有負責人身分的大股東辜仲諒,參加集團舉辦的會議及主管餐敘等,共計60場次且「頻率密集,議題廣泛」,更有提供相關內部財業務、人事、開會資料給辜仲諒,提供資料的範圍極廣,數量極多,與公司治理原則嚴重不符。

對此,中信金回應,「尊重主管機關的處分,將虛心檢討,並針對缺失事項持續改善精進,公司營運並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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