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物質存放超量30倍、沒專人助救災 周春米公布明揚三大違規重罰240萬

民視新聞/黃美慧、陳家祥、黃毓倫、吳培嘉 屏東報導

明揚國際在星期天(9月24日),召開記者會、回應外界疑問,不過還是留下重重疑點,上午屏東縣長周春米公布明揚三大違規事項,包括危險物質存放超量30倍,沒有提供完整化學品資料,以及沒派專人協助救災,從重開罰,共2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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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長周春米:「我們認定明揚違規的事態嚴重,那總共有3項的違法事實。」

危險物質存放超量30倍、沒專人助救災 周春米公布明揚三大違規重罰240萬屏東縣長周春米召開記者會,臉色鐵青,公布明揚三大違法事實,首先就是廠內囤放的有機過氧化物,數量超標30倍。

屏東縣長周春米:「有機過氧化物管制數量,是在100公斤以下,現場判斷當天超過3000公斤以上,所以他違反了建築物的一個構造,也違反了他依法要來提報,相關的一個防災的計畫,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從重處罰,管理權人30萬元。」

明揚違規事實除了化學品存放超標,當天也沒提供完整化學品資料,隱匿資訊在先,發生事故又沒派專員協助救災,三項違規從重開罰240萬元。

危險物質存放超量30倍、沒專人助救災 周春米公布明揚三大違規重罰240萬屏東縣長周春米:「明揚他們進口儲存購入的,有機過氧化物總共有三種,但是當天他們只提出來,其中的一份安全資料,工廠的管理權人,沒有指派專人到現場協助救災,這個是嚴重違反,(消防法)21條之1第2款的規定。」

周春米過去當過法官,整場記者會有條不紊、講出法條,展現出法律系畢業長才。除了行政罰240萬元,也要對明揚追究《刑法》公共危險罪,以及過失致死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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