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國民黨前高雄市議長涉詐助理費1330萬 一審重判12年徒刑
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圖/擷取自曾麗燕臉書)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國民黨籍前高雄市議長曾麗燕被控涉嫌與胞妹曾麗鴻、曹姓秘書,以人頭方式低薪高報詐領1330萬助理費,日前被檢方起訴。高雄地方法院今(25)日宣判,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重判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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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曾麗燕被控詐領助理費,同月19日依200萬元交保。檢方整理10年來曾麗燕助理費明細,發現她用人頭助理名義,低薪高報,並用申請的助理費繳自己的信用卡費、國民黨費等,共詐得1330萬元,偵結後將曾麗燕以及胞妹曾麗鴻還有曹姓秘書等人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另外10名助理則依偽造文書罪起訴。曾麗燕則透過黨部發聲明,尊重司法調查,一切依照黨內規定辦理。

據了解,曾麗燕於偵查時坦承虛報助理費,但否認貪汙一事,主張自己不知道相關法規有修正,議會並無告知、助理也沒提醒她,才會依慣例每月申報助理月薪為4萬元,並以為助理費或春節慰勞金可用於個人用途。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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