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公費「流感藥劑」對象擴大使用 有「這些症狀」都適用
疾管署提醒,近2週校園流感通報增加,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帶口罩。(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秋季是流感好發季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今(28)日表示,去年10月1日至今年9月25日,台灣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741例,且近2週上呼吸道感染群聚通報件數上升,考量處流感流行期,因此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明年3月31日止。

更多新聞: 快新聞/流感疫情持續升溫! 再增8例重症死亡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今(2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依疫情監測資料顯示,目前處流感流行期,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呈上升趨勢,且近2週上呼吸道感染群聚通報件數上升,以校園通報為多;近4週合約實驗室分離情形以流感病毒為多,以A型H1N1及H3N2共同流行。

疾管署表示,本流感季自去年10月1日截至今年9月25日,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741例,其中以A型H1N1共474例及A型H3N2有249例為多,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發生風險持續。

疾管署說,考量正處流感流行期,因此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明年3月31日止。

疾管署表示,目前台灣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的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由於今年流感可能與COVID-19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了可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時,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

若醫師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

至於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而公費藥劑配置醫療機構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透過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網頁查詢。


快新聞/校園流感通報增加!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到明年3/31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新增「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圖/疾管署提供)


更多新聞: 滿嬌姨擔任防疫大使 秀出小黃卡「已經打滿五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