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V平台紀旻伯產品經理:「今天一個台灣廠商作為代理商,引進國外的產品,不管它來自中國,還是歐美、日本、韓國, 只要它從來沒有在台灣的市場出現過,也和其他的專案一樣,有完整的資訊揭露,讓贊助者知道它是海外代理商品,而不是所謂的原創,我們就認為它是可以募資的產品」。FlyingV平台認為,只要資訊揭露清楚,就可以交給消費者自行選擇是否要進行贊助。但行政院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林俊秀副署長,並不認同這樣的經營方式,他認為群眾集資平台還是要有研發的商品。如果它變成一個電商,賣很多海外代理商品,就失去當初預購集資平台,因為研發團隊沒有經費開發,需要募資的精神。跟它的本意不太相符。
針對海外代理商品是否應該上架集資平台的討論,目前政府和不同的業者間尚未達成共識。政府只能依照《集資平台之贊助者保護措施自律規範》,要求集資平台將資訊揭露清楚,並提醒消費者下手前貨比三家,看看海外平台上是否有類似商品,多比價,避免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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