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喔!開很快耶。」
深藍色小自客,一秒切進車縫中,車頭緊跟前車屁股,很逼人。
投訴人:「跟車喔。」

後方休旅車刻意減速保持安全車距,除了感受來者不善,原來他瞄到車尾巴上,貼了兩行字。
投訴人:「本車駕駛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疾病可以開上路喔,不會影響到用路人的安全嗎?」
深黑色隔熱紙,看不清車主廬山真面目,藍色自小客就從台中烏日環河路,一溜煙快閃不見蹤影,沒想到在桃園市區街頭,同一張「本車駕駛患有精神疾病」車貼,出現在遊覽車右側車尾,此時全車滿載的幾十位乘客安危,不禁讓人擔憂。
民眾:「(他適合開車嗎?),不適合不行,會害到別人。」、「就是不敢靠近,這可能比(超跑)還可怕。」、「我覺得貼這個應該只是Kuso而已,我覺得他想表達的是,叫人家不要追我去撞他而已,提醒大家離他遠一點。」
10字車貼,引發熱議,但道交條例規定,嚴禁精神疾病患者考照,監理單位,從嚴把關交通安全,絕不等閒視之。

台中區監理所車管科股長曾照熙:「如果有檢舉來講的話,我們通常就是會請駕駛人,回來做一個身體的檢查,再來重新評估他的(精神狀況)鑑定,鑑定以後再看他的條件,是不是能夠符合取得駕照的資格,有必要的話可能要重新再考取駕照。」
車貼駕駛,或許隨手這一貼,只想出風頭被關注,但當心玩笑貼過頭,弄巧成拙,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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