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花羅問,如果檢驗合格的排氣管,離開後再加上另一支改裝管,有什麼標準證明違規?(圖/翻攝「火花羅」YouTube)火花羅說,當機車被檢舉噪音兩次,就要去做噪音檢測,但檢驗出是合格的,他現場再裝上第三支排氣管,那有什麼資格說他第三支排氣管超標?如果今天機車在雙線道上,與一輛聯結車擦身而過,結果科技設備檢驗到的違規噪音,其實是聯結車發出來的,那麼會不會有辨識錯誤,誤把一旁的機車也取締了?
火花羅質問「天眼」監控的法源依據,究竟是在原有法規之下的衍生,還是另外制定的法律?(圖/翻攝「火花羅」YouTube)接著火花羅提問,AI科技執法的架設系統,法源依據是什麼?是否建立在原有的「噪音管制法」之下?再來有被檢舉的車輛照片,日期顯示是2023年8月7日,但是該照片在9月還被公布在新聞媒體上,是不是代表車輛資料被儲存?火花羅質問:「誰授權你儲存我們的資料?」該車輛也不是違規車輛,按理應該要刪除,怎麼還會在數據庫中,民眾的個資安全是否有暴露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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