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衣男子小跑步進到法院,第一關當然要過安檢門,只是他東西有點多,先脫下包包檢查,被法警提醒還有腰包、手錶、金屬物品都要拿出來,但他聽不進,東西掏一掏,趕快經過安檢門。
警鈴大作,法警拿起掃描棒,將人帶到一旁檢查,先掃左邊口袋,立刻有反應。
原來是錢包沒拿出來,但男子情緒開始不耐煩,居然解開皮帶,在法院大廳直接脫下褲子。
民眾:「不太恰當,因為有可能造成妨礙風化,因為大家都在旁邊看,雖然很有趣但並不是一個合理的行為。」、「配合檢查,應該是對彼此都安全的狀態。」
民眾都覺得太鬧。事發在2日上午,這名簡姓男子要開10點10分的民事庭,但他8分才匆匆來到,眼看就要遲到,卻被安檢門卡關,加上法警堅持要檢查腰包,才會失控脫褲嗆法警。
宜蘭地院庭長黃永勝:「那民眾拒絕接受安檢的話,為了保護司法人員,還有在庭其他當事人的安全,那這個法院是可以拒絕他進入的。」
安檢這麼細,就是因為法庭充滿人性衝突,不僅原告與被告之間的愛恨糾葛,聽法官審判,若不服判決,情緒失控,都有可能傷害到執法人員、或是民眾,過去在彰化,就有毒販不滿判刑太重,居然拿起藏在雜誌的剪刀攻擊自己,鬧上新聞版面。
律師劉韋廷:「所以法庭或是地檢署都會做這樣的安檢門,來防止這些當事人攜帶有攻擊性的武器,導致進到法庭內發生悲劇的產生,所以這樣子的安檢是有需要的。」
男子公然脫褲,已經違反公然猥褻罪,但宜蘭地院考量他趕開庭、情有可原,不追究,只是他最終還是大遲到,庭上改期再開,只希望男子下回不要再遲到,或是東西帶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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