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1歲的許智信2018年參選羅東鎮民代表失利後,進入縣府民政處當專員,並借調至縣長辦公室,負責林姿妙的選民服務。不過宜蘭縣秘書長吳志宏表示,許男已經失聯狀態,詳細情形都是傳聞,沒有辦法去求證。
許智信於9月底突然失聯,接著10月2日被縣府解雇,昨(7)日傍晚許智信於北市落網,今(8)日稍早移送地檢署複訊,面對記者詢問,「你借這麼錢幹嘛?」、「為何要欠這麼多錢?」等問題,均不發一語。
宜蘭地院今日表示,檢察官就被告許智信涉犯貪污等案聲請羈押,被告許智信今上午經本院法官訊問後認為犯嫌重大,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匿之虞、有相關理由認其有湮滅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且其詐騙多人有反覆實施同一詐欺取財犯罪之虞,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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