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慣竊偷「扇貝茶碗蒸」犯10案 傳喚還不到庭下場出爐
張姓男子被判處拘役120天,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示意圖/取自Pexels素材庫)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台中一名19歲的張姓男子,去年(2022)11月至今年2月間,陸續犯下10起竊案,包含到某大樓外送取餐區竊取「極厚鮭魚生魚、扇貝茶碗蒸2份、鮮魚味增湯」等餐點。檢方傳喚張男到庭說明時,張男未出席,不過他已於警詢時認罪,總計10起竊案中有8起是偷取食物,還包含小籠包、辣炒年糕等。張男遭起訴後,台中地院日前宣判,依竊盜罪判拘役120天,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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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連鎖迴轉壽司店近日因有2組客人疑似互看不順眼,先是在店裡大聲爭吵後,其中一人怒罵「你看起來就像茶碗蒸」,引爆對方怒火,上演全武行。事件曝光後也意外讓「茶碗蒸」成為焦點,更有迴轉壽司業者趁熱潮在臉書推出留「言抽200個茶碗蒸」活動。

檢方起訴指出,張姓男子去年11月12日間下午及晚間,侵入台中一處學生套房中,偷走游姓學生抽屜內現金2800元、3500元;9天後張男再以相同手法偷走游男現金400元。

檢方指出,去年11月28日至12月25日間,犯下3件食品竊案,包含鄒女點的外送餐點「打拋豬2份、半隻海南雞1份」、陳男的外送餐點「巨無霸黃金起司炸豬排1份、紅茶1杯」、楊男的外送餐點「蔥抓餅加蛋1份、紅茶2杯」。

今年1月3日下午,張姓慣犯又在台中某麵包店外,偷走店家放置的蛋塔、披薩、沙拉麵包等物,不過才走50公尺,就被劉姓老闆發現而歸還,店家最後選擇不提告。

張男仍不死心,今年1月8日至2月11日間,陸續偷走不同人的外送餐點,犯下4起案件,包含「小籠包2份」、「蝦仁燒賣1份、私房肉排餐盒」、「起司泡麵辣炒年糕1份」,以及偷走知名壽司連鎖店外送價值962元餐點「極厚鮭魚生魚片(大)1份、鮮奶油布蕾1份、扇貝茶碗蒸2份、豪華自由配餐盒(大)1份、鮮魚味增湯1份」等。

檢方傳喚時,張男未到庭說明,不過他已於警詢時承認犯罪,也與7名告訴人證詞相符,檢方依竊盜及侵入建築物等罪嫌起訴,而張男有將部分竊取物品返還給被害人。

台中地院審理後,將發生於同一事件中的侵入建築物及竊盜罪,擇一從重處斷;加上其餘8件獨立的竊盜罪,合計判決張男應執行拘役120天,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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