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瑋姍指出,依據判決書內容,時任議員廖正良在2015年接受工廠違建的業主陳情,竟以「OK」手勢暗示索賄30萬,並成功獲取業主裝在茶葉袋中的賄款;而後也透過電話、公文書等施壓暫緩市府作業。甚至第二次還直接在拆除現場大罵基層公務員「打狗之前也要看一下主人」,宛如土皇帝的囂張行徑極為惡劣。
戴瑋姍諷刺,整件事內容極為誇張更勝連續劇,「利用特權」是廖家的家常便飯。而其中關鍵的施壓公文就是由當時擔任其父服務處助理的廖先翔經手,廖根本是收賄案的頭號共犯。
戴瑋姍強調,廖先翔在2018年因父親的涉賄案,才頂替出馬參選,但他並不是白紙一張,而是判決書認證的「貪污太子」。然而面對週刊爆料爭議,其回應卻毫無悔意,把一切推給自己的爸爸、祖父母。
戴瑋姍痛批,廖參選不是為了公眾利益,而是為了家族勢力,「古有中國花木蘭代父從軍,今有廖先翔為家族利益從政」。呼籲民眾勇敢拒絕政治貪污家族,還給新北市乾淨的政治環境。競辦補充,依據「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8年上訴字第4093號」判決書,廖正良2017年一審有罪,判刑6年,2019年二審高等法院判上訴駁回;現正三審審理中。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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