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男網友在《匿名公社》上,以「一個月4萬還不夠用?」為題發文表示,自己每個月都會給老婆2萬8千元的生活費,加上她每個月都能領育嬰津貼,因此每個月至少都有4萬多元可以使用,不過對方卻跟他說「不夠用」。原PO只好請妻子出去工作,提議小孩就一起輪流照顧,怎料對方表示自己要顧小孩,不想找工作。原PO既無奈又崩潰的說,「因為這件事已經吵第二次,真的很想離婚,只是不知道用什麼理由。」。
如何維持家計是許多家庭的困擾,當單薪家庭不足以負荷開銷時,就得考慮夫妻倆一同出外上班的選項了。圖僅示意,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翻攝自pexels)貼文曝光後,隨即引發網友熱議表示,「不要給他2萬8就會出去工作了吧?!老婆會這樣一半是老公縱容出來的」、「趕快離婚」、「貧窮夫妻百事哀」、「你也沒說清楚28000加育兒津貼花在哪?包含房貸車貸保險伙食水電…等?!」、「不願意工作的人真的很討厭,把別人當一輩子飯票嗎?」。
不少網友認為一個月4萬塊的生活費確實不夠用。圖僅示意,與本新聞無關(示意圖/翻攝自pexels)不過也有人寫出自己的觀點,認為4萬元的生活費是真的有可能不夠用,「不會是4萬包含所有支出吧?如果是,當然不夠,水、電、房租、保險、吃的、用的、服裝美容都算在內,起碼一個月要6萬以上」、「4萬真的不夠用啊!」、「女方自己付保險、電話費、健保、日常生活、小孩的花費、根本不夠!結婚後只能省吃儉用!」、「四萬蠻不夠的啊…我給我老婆一個月顆金就差不多這數字了吧」、「當然不夠啊!我生雙胞胎,一個月58000找保母帶24小時,老婆只有六、日要帶回來,熟悉一下當媽媽感覺,其他小孩費用也是我包,他要不要上班都隨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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