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逼車蛇行又急煞 搖下車窗怒瞪讓騎士超傻眼
惡意逼車蛇行又急煞,搖下車窗怒瞪讓騎士超傻眼。(圖/民視新聞)

地方中心/周秉瑜 桃園報導

雖然交通部記出違規記點措施,馬路上還是會出現危險駕駛,桃園警分局接獲民眾檢舉,有廂型車,從後方切入、惡意逼車,過程中,還一度蛇行、又急煞,甚至還搖下窗戶、怒瞪對方。被警方開罰24000元,記違規三點.警方提醒用路人,不要有危險駕駛行為,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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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好端端的騎車上路,沒想到,一輛藍色廂型車突然從左後方加速,接著切入騎士的車道,更誇張的是,廂型車還緊急煞車、惡意阻擋,這還沒完,駕駛還搖下車窗,瞪了騎士一眼,接著一下加速,一下減速。埔子所長簡國峻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車行為,常見樣態有超速超過40公里,驟然減停或停車等惡意逼車行為。

惡意逼車蛇行又急煞 搖下車窗怒瞪讓騎士超傻眼
藍色廂型車惡意逼車行為。(圖/民視新聞)

同樣發生在桃園,也有駕駛遇到惡意逼車,畫面右方,一輛藍色貨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突然逼近,故意停下,逼迫後方車輛讓道,讓其他駕駛超傻眼。像這樣逼車又急煞,已經明顯違法,警方開罰24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埔子所長簡國峻表示,情節嚴重更可能構成刑法上公共危險罪,警方提醒用路人切勿有危險駕駛行為,以維護良好交通秩序。

惡意逼車蛇行又急煞 搖下車窗怒瞪讓騎士超傻眼
藍色貨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突然逼近。(圖/民視新聞)

警方接獲檢舉不斷,會先透過車牌找尋車主資料,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駕駛人有危險駕駛行為,可處新台幣 6,000 ~ 36,000 元罰鍰,並且得當場禁止駕駛人繼續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如果是因危險駕駛行爲而肇事,除了罰款及吊扣牌照外,也會吊銷駕駛人的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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