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大火黃格格無期徒刑 罹難者家屬難接受
涉嫌縱火引發城中城大火的黃格格,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民視新聞)

南部中心/蘇晟維、謝耀德 高雄報導

發生在兩年多前的高雄城中城大火,涉嫌在大樓一樓放火燃燒沙發,導致46死、43傷的嫌犯黃格格,二審高等法院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不過黃格格自認無罪、檢察官主張應該改判死刑,雙方上訴到最高法院後,最高院25日駁回雙方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黃格格確定逃過死刑。

更多新聞: 快新聞/確定逃死!高雄城中城大火46死 主嫌黃格格無期徒刑定讞
城中城大火黃格格無期徒刑 罹難者家屬難接受
發生在2021年10月的城中城大火,釀成46死43傷。(圖/民視新聞)

猛烈火舌將大樓吞噬,發生在2021年10月的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3傷,涉嫌縱火的黃格格,以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定讞。

最高法院刑庭副發言人劉興浪表示,原判決量處被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的主要理由是,被告犯後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且造成46名住戶死亡,但城中城大樓內部堆積大量易燃物,且電梯防火門無法發揮功能,相關防火設備年久失修,以致逃生受阻,同屬住戶不幸死亡的重要因素。被告將未完全熄滅的沉香,倒在沙發坐墊上隨即離開現場,因此造成人員傷亡,雖有預見,但與蓄意縱火殺人尚有區別,且被告現年53歲,縱使將來假釋出獄,年近80,因此量處被告無期徒刑,本件檢察官及被告上訴三審均非合法,因此駁回上訴,本案確定。

城中城大火黃格格無期徒刑 罹難者家屬難接受
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黃格格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圖/民視新聞)

案發前,黃格格與郭姓男友發生爭執,於郭姓男友在城中城一樓的據點,在沙發點燃沉香後離開,引發這起火警,由於案發前她曾經傳恐嚇留言給郭姓男友,一審被依放火罪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殺人罪,但法官認為,是不確定故意殺人,非最重情節,加上無期徒刑假釋出獄最快也78歲了,讓她逃過死刑,檢察官與黃格格都提出上訴,25日最高法院確定駁回,全案定讞。

高雄伯衡法律事務所所長徐弘儒分析,被告逃死的主因,在於法院認為間接故意不符合國際公約所訂「情節最重大之罪」,無法判死,且縱被告服刑後假釋,年近80,能對社會的危害性已大為降低,故全案以無期徒刑定讞。

黃格格確定逃過死刑,卻也讓罹難者家屬無法接受,罹難者家屬戴小姐就說,黃格格完全沒有任何道歉,然後就是都是很不屑,對家屬在法庭上講話,她也是直接用瞪得看他,然後她就是兩手一攤,你能拿我怎麼辦。

認為歷次審判,黃格格沒有任何悔意,對受害者家屬甚至態度都都很差,黃格格付出她的法律代價,但對家屬而言,內心的傷痛恐怕難以撫平。

更多新聞: 城中城大火主嫌黃格格二審維持無期 「一理由」逃死受害家屬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