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具女王〝菲姐〞,貌似歐陽菲菲,過去是烹飪節目主持人,口頭禪就是"你看看、你看看",如今退隱螢光幕後的她,官司不斷,她和前男友兩人互告、頻頻跑法院,現在控告菲姐的又多一個人,那就是菲姐曾經委任過的杜姓律師。
菲姐委託杜姓律師,向前男友名下公司提告求償,確定獲賠600萬元,原本雙方簽訂契約,律師的酬金為判決所得的百分之25,換算後是150萬元,但菲姐不認契約內容,雙方對簿公堂,菲姐跟法官說那是未經她同意後來手寫加上的,法官審理認為,當時有第三人在場可以證明兩人簽訂契約,因此菲姐應受契約文字拘束,一審判菲姐要給付150萬元給杜姓律師。
杜姓律師提告求償150萬元(圖/民視新聞)非本案委任的律師余韋德建議,跟金額數字有關細項,簽訂契約時最好約定,要在數字旁邊簽名或是蓋章確認,避免衍生爭端。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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