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後車騎士PO出的行車紀錄器影片,13日初四晚間7點多,廖姓男騎士行經台北市文山區景文街、景美街路口,就在等紅燈時,廖男突然從懷中掏出一支沖天炮,點燃後高舉朝天空施放,待煙火放完後,號誌也正好轉為綠燈,廖男隨即揚長而去,而他的突發舉動嚇到周遭民眾,後車騎士更是當場飆出三字經。
廖男當街燃放沖天炮的行徑,已違反社維法第63條,最高可處3日以下拘留並處3萬元以下罰鍰。(圖/翻攝記者爆料網)事後據警方調查,55歲的廖男觸犯社維法第63條「發射有殺傷力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財物之虞」,將依法開罰並通知到案說明,最高可處3日以下拘留並處3萬元以下罰鍰,而廖男當街燃放沖天炮行為鬧大後,向警方表示自己過年期間購買不少炮竹施放,當晚返回新店住處時,發現身上還有一支沖天炮才會順手施放,未料會因此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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