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婦人闖雙黃線遭超速重機撞亡 駕駛自首還賠200萬下場出爐
這起車禍事故雙方均坦承有過失。(示意圖/取自Pexels素材庫)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周姓男子2020年騎乘重機行經南投縣,涉及超速試圖超車,未注意闖雙黃線過馬路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重傷。周男向警自首坦承肇事,李婦因重傷長期臥病在床,1年多後不幸離世。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宣判,考量周男符合自首要件、已賠償家屬新台幣200萬元、無前科等,依過失致死罪判他7月徒刑,緩刑3年並交付保護管束,並提供60小時勞務,接受2場法治教育。

更多新聞: 快新聞/彰化嚴重車禍!3姐弟遭休旅車撞飛 姊妹一度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救回」

台中高分院判決指出,2020年11月間周姓男子駕駛重機在南投縣行駛,他以時速70公里試圖超車,疏未注意一名李姓婦人闖雙黃線穿越道路,雙方均閃避不及,周男重機撞上李婦,造成她骨盆、顏面等多處骨折、硬腦膜下出血、急性腎損傷、消化道出血等嚴重傷勢,李婦長期臥病在床無法痊癒。車禍發生後,周男當下有向前來處理的員警自首承認肇事。

2022年3月4日,李婦因車禍導致多重外傷及腸胃道問題,無法脫離呼吸器,反覆感染敗血症進出加護病房,最終多重器官衰竭不治。李婦女兒對周男提告,南投地檢署依過失重傷致死罪嫌起訴周男。

法院審理時,雙方認同彼此均有過失,周男未依速限行駛(速限50公里);李婦則未依規定闖雙黃線穿越道路,並有車禍事故鑑定意見書及覆議結果在案。

民事部分,周男賠償李婦家屬200萬元達成和解;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認定被害人死亡與車禍間有因果關係,考量周男無前科、當下有自首、與家屬達成和解等,判他有期徒刑7月,緩刑3年,應向指定政府機關、社區或公益團體提供60小時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論騎車或行走,請多留意路況,並與【大型車輛】保持適當安全距離!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外送員違規被攔!竟大喊警察打人 嗆「4年後要當總統」:跟我稽查什麼東西

🔥 大家都在看 👉  點我看熱門新聞

🔥 1013謝國樑罷免案 👉  基隆市政爭議懶人包、罷免案最新進度一次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