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遊覽車昨晚間8時許行經高雄市仁武區水管一處涵洞時,疑似因未沒有注意限高,撞擊涵洞頂部,車上為27人觀光團,包括25名旅客、1名司機及1名領隊。事故造1名男性明顯死亡未送醫、另14名(8男6女)肢體受傷、均意識清醒送醫治療。
鄧姓司機表示,他第一次開這條路,進入涵洞前看到4.3公尺的限高標示,以為自己可以通過,於是繼續行駛。但當他到達涵洞前方時,才驚覺上頭寫著「限高2公尺」,但已經無法及時剎車,於是發生了車輛撞擊事故。重新回到事發路口,若駕駛走的是最外側的平面慢車道,則在涵洞前就能看到橋墩上標示著「限高2公尺」。
鄧姓司機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諭知以3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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