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朱學恒慘了!不認強吻鍾沛君 北院一審重判1年2月
親藍名嘴朱學恒。(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首次上稿:3/29 09:46
更新時間:3/29 10:24(更新朱學恒回應)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指控親藍名嘴朱學恒猥褻案,朱否認犯罪,檢方依照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判處1年2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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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沛君日前指控,朱學恒曾在前(2022)年8月的一場飯局上強吻她,隨後朱便赴台北地檢署,祭出「自己告發自己」的法律策略,企圖卸責,並開直播致歉,自稱「斷片」企圖撇清責任。檢方偵辦後認定朱涉嫌重大,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檢方在起訴書中,痛批朱學恒態度囂張,甚至在庭訊期間對法官發脾氣,意圖在審理程序中見縫插針狡辯,因此建請承審法官對朱學恒「從重量刑」。

北院審理期間,勘驗了朱學恒、鍾沛君兩人在案發後的對話錄音,並陸續傳喚她的丈夫、饒舌歌手陳布朗、現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陳菁徽、資深媒體人樊啟明等人作證。甚至陳菁徽、陳布朗皆指鍾沛君疑似有遭到下藥,但朱學恒徹頭徹尾否認犯行。

北院今日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1年2月徒刑,但是全案仍可上訴。對此,鍾沛君稍早回應,事實只有一個,司法終有正義;「我知道,今天的判決,恐怕還不是這場奮鬥的終點,民事求償,我也會繼續堅持,感謝大家關心,希望這個小小勝利,能給予所有受過委屈的靈魂勇氣與希望」。

對此,朱學恒也發出4點聲明回應:

1. 在訴訟階段,本人多次向法院聲請證據調查,請求就起訴書內所引用之證物,部分節錄不全、或證人證述前後不一、自相矛盾之處,以其他方式進行證據調查。然,法院對我方之請求,皆置若罔聞,致使此些疑點直至辯論終結前,仍無從查證,我方亦無從針對此些疑點與事實不符之理由,對起訴證物及證人之證述進行攻訐,導致我方於訴訟程序中,始終處於挨打之境地。

2. 其次,在審理程序進行中,法院或因為迫於結案的時間壓力,從開庭審理至辯論終結,僅歷時近2個月,甚至在跨年和農曆新年等連續假期,亦審理此案,直接導致我方在進行證據調查程序時,時間完全被壓縮,不僅無從就證人論述進行一一確認比對,在113年2月19日最後一次開庭時,更在我方無法閱覽4名證人筆錄、剛詰問完一名證人、及甫收到告訴人書狀及證物之情況下,當庭要求我方立即就案件所有證據資料表示意見,並進行言詞辯論,隨後即宣布辯論程序終結,並擇定宣判日期。此種程序安排,實讓我方幾乎無從行使訴訟防禦權,而導致徒留形式審判之憾。

3. 再者,本人對於法院以本人在偵查、審判中否認犯罪,認定本人有逃亡之虞,復以此理由,對本人作出限制出境出海處分,顯然對本人有嚴重誤解。本人再次重申,本案進入偵查程序,本就源自本人的告發,而本人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透過啟動偵查,還原事實真相,而不是只聽當事人的一方說法。如果本人真想要逃避責任,又何須讓偵查發動?偵查既已發動,又與本人是否認罪和逃避責任何干?遺憾的是,法院最終仍以本人否認犯罪,而認定本人有逃亡的動機,復引用諸多其他不相關案件的被告心理,轉化套用在本人身上。此種誅心之論,著實令人心寒不已。

4. 本案訴訟至今,雖讓本人感到失望,並有遭到汙衊之感,但對本人而言,仍是很大的學習和省思。未來,本人仍會坦然面對,並爭取透過司法途徑,讓自己洗刷冤屈,恢復清白。感謝支持者一路相挺和付出。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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