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童網求判死!律師挺「修法重刑」 直言該有死刑:完全沒辦法共情
北市「保母虐童案」震驚全台,不少民眾高喊判死劉姓保母,筑鈞律師也拍片表示贊同修法,應該提高刑責。(圖/翻攝「筑鈞 What The 法」YouTube&劉姓保母臉書)

影音中心/陳則元報導

北市「剴剴受虐案」震驚全台,涉嫌犯案的劉姓保母姊妹,遭大眾譴責並呼籲從重量刑,不少人希望能將犯人處以死刑。對此,筑鈞律師透過YouTube頻道表示,根據台灣刑法,凌虐未滿18歲之人致死,刑期最重只有無期徒刑,但她本人也覺得應該要提高刑責,直言對這種人「完全無法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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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鈞律師說,《刑法》286條提到,凌虐未滿18歲受害者,足以妨害身心健全及發育的人,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如凌虐對方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母虐童網求判死!律師挺「修法重刑」 直言該有死刑:完全沒辦法共情
筑鈞律師認為,凌虐他人的兇手,無論受害者是否未成年,這種行為都無法讓人共情。(圖/翻攝「筑鈞 What The 法」YouTube)
對此,許多民眾不滿刑責太輕,筑鈞律師也有同感,表示無論受害者是不是兒童,凌虐他人都是可怕的行為:「完全沒辦法共情這種人。」贊成凌虐他人致死該判死刑,對於虐童罪提高刑責,她個人不持反對意見。

保母虐童網求判死!律師挺「修法重刑」 直言該有死刑:完全沒辦法共情
筑鈞律師贊成修法,認為凌虐他人致死該有死刑,相關刑責該提高。(圖/翻攝「筑鈞 What The 法」YouTube)

對於虐童刑責修法,筑鈞律師提到目前只能透過連署,督促政府討論要不要修法。有部分網友提倡,虐童者服刑後不得假釋,筑鈞律師認為這有一定道理,如今不得假釋的「性犯罪」,屬於心理疾病因素存在,凌虐他人的兇手,心理也有問題,即便要主張有身心障礙來脫罪,這種說法也很難成立。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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