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行政院推「打詐專法」究竟有哪些內容? 法務部今曝細節
行動科技發達,導致詐騙更加盛行。(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近年,台灣詐騙犯罪猖獗,行政院打詐辦主任李憲明曾提到,去(2023)年平均每位台灣人,因詐騙損失的金額高達1200美元(約37200元台幣),在全世界國家排名第23高;損失金額佔我國GDP已達到0.8%,排名上升至14名,比韓國、美國、香港等地更為嚴重。行政院為打擊詐欺犯罪,研議訂定打擊詐欺犯罪專法,藉由加強行政監管、以及提高刑事處罰雙管齊下,澈底瓦解詐欺犯罪組織。今(14)日,法務部也為嚴懲詐欺犯罪、以及保護被害人兩面向,研擬相關的打詐專法重點,並發文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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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高額詐欺、或3人以上複合不同詐欺手段,擬提高法定刑責為3年以上至10年以下。法務部解釋,高額詐欺犯罪行為造成民眾高額財產損害;或三人以上共犯詐欺犯罪,並結合假冒公務員、利用廣播網路管道散布、透過深度偽造等特殊犯罪手段,對民眾危害性甚高,故此類犯罪行為,依現行刑法而言,無法發揮遏止效果。所以,法務部認為有必要提高法定刑責,至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嚴懲詐欺犯罪並保障人民財產。

此外,法務部也將鼓勵犯罪成員「窩裡反」,若是自首、或透過自白協助警方溯源追查,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另一方面,所有犯罪所用器物、或是犯罪所得,一律全數沒收;其他違法利得也都一併沒收,澈底斷絕犯罪誘因。

法務部還表示,將提高假釋門檻,有期徒刑提高為三分之二、累犯提高為四分之三,若已三犯一律不得假釋。法務部解釋,近年詐欺犯罪佔總體犯罪比例逐年攀升,除了詐欺犯罪具有低風險、高獲利之誘因,又因詐欺犯罪具有「常習性」。法務部提到,為使詐欺犯罪者入監服刑,能確實發揮矯治效果,故有必要提高詐欺犯罪假釋門檻:有期徒刑假釋門檻從原本服刑超過二分之一,提高為服刑超過三分之二;累犯假釋門檻從原本服刑超過三分之二,提高為服刑超過四分之三;三犯詐欺犯罪一律不得假釋。

另外,專法還將加強對詐欺被害人的保護。法務部表示,為避免詐欺被害人遭受詐騙後求助無門,將會提升、強化現行「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之功能,使之兼具報案、諮詢及轉介服務。詐欺被害人通報詐欺的過程中,若有身心受害情形,亦可透過該諮詢專線轉介相關機關協助。另外,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若發現詐欺被害人符合法律扶助的申請要件時,應告知其得依法提出申請,並給予必要之協助。

法務部還提到,將減輕被害者提起民事訴訟程序、或相關保全程序之費用負擔;避免詐欺被害人因顧慮訴訟費用,而被迫放棄追償所受損害。法務部還表表示,為嚴懲詐欺犯罪,除積極研擬打詐專法相關草案外,也將一併研擬科技偵查及保障法、洗錢防制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修正草案,藉由此「打詐四支箭」齊發,溯源追查所有詐欺共犯、加重刑責嚴懲詐欺犯罪、落實詐欺犯罪被害人保護,使詐欺犯罪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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