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今在立法院院會表示,4月12日院會處理討論事項第一案表決結果,經查明是因現場幹事誤認委員,造成誤插盧縣一委員表決卡,由於表決結果與事實不符,第一案作宣告另期處理,至於誤差表決卡部分將予以行政處分。
韓國瑜指出,有關表決卡發放方式,是由會場幹事幫委員將表決卡片插入表決槽,並非由委員領取表決卡,因此不存在委員代領或冒領表決卡之事,是工作人員誤插表決卡所致。
韓國瑜說明,誤按或代按部分他將與各黨團總召協商後處理。第四,韓國瑜說,有鑑於這次因會場幹事誤插表決卡引發之紛亂,爾後表決卡發放原則必須委員先完成簽到後並且人在會場,會場幹事才會予以發放,爾後任何委員沒有簽到是沒辦法領取到表決卡。
對此,莊瑞雄認為,這次代投被外界稱為舞弊案件、作票事件,若最終以懲處議事人員當最後手段,民進黨認為大可不必,「重點是當初坐在那個位置的人是誰」,議事人員把它插進去時,「你明明知道不是你,那你為什麼都悶不作聲?」又是誰把表決器按下去,這才是重點。
莊瑞雄酸,國民黨不是一直要求韓國瑜要比較偏向國民黨,怎麼碰上這個燙手山芋時不幫韓國瑜澄清一下,到底是國民黨團哪個人按下去的?
莊瑞雄強調,重點在人,在立委本身,是誰去按表決器,而不是議事人員,「議事人員沒有去投這張票」,怎麼到最後是懲處議事人員?國民黨還是沒有講清楚。
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認為,韓國瑜說不存在委員代領或冒領表決卡,也是替國民黨團潤飾,但無論如何,國民黨團的委員還是難辭其咎,且至今國民黨團沒有人負責任的出來說清楚,反而是看到在互踢皮球,或進行奇怪且邏輯不通的說法。「國民黨團迄今還欠社會一個說明」。
而針對韓國瑜說,爾後表決卡發放原則要重新訂定清楚,委員必須先完成簽到,且在會場者,會場幹事才予以發放。吳思瑤指出,第四點宣示就是黃國昌條款。她今天也特別確認,黃國昌確實補簽了。
吳思瑤認為,簽到可以補簽,但反年改條文的表決,「你的立場還是經不起社會的檢驗」,年改只有2條路,挺年改或反年改,「沒有人在替你貼上所謂二元化的標籤」,是自己必須為過去的主張、信仰及價值是否產生動搖、翻轉,應負責任的對社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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