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今在立法院院會表示,4月12日院會處理討論事項第一案表決結果,經查明是因現場幹事誤認委員,造成誤插盧縣一委員表決卡,由於表決結果與事實不符,第一案作宣告另期處理,至於誤差表決卡部分將予以行政處分。
韓國瑜指出,有關表決卡發放方式,是由會場幹事幫委員將表決卡片插入表決槽,並非由委員領取表決卡,因此不存在委員代領或冒領表決卡之事,是工作人員誤插表決卡所致。
韓國瑜說明,誤按或代按部分他將與各黨團總召協商後處理。第四,韓國瑜說,有鑑於這次因會場幹事誤插表決卡引發之紛亂,爾後表決卡發放原則必須委員先完成簽到後並且人在會場,會場幹事才會予以發放,爾後任何委員沒有簽到是沒辦法領取到表決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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