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開卡丁車上路家長騎車沿路跟 危險行徑全都錄
新北市林口區街頭,驚見孩童開著"卡丁車"上路,險象環生。(圖/翻攝畫面)

社會中心/莊立誠 蔡承翰 新北報導

把馬路當遊樂園!新北市林口區忠孝路上,有一名家長騎著機車,讓小孩在一旁開著"卡丁車"跟著。沿路不少人車來往,這名男童就這樣著卡丁車穿梭在大街小巷。危險行徑全被拍了下來,民眾直呼實在太危險,而且這樣的行為也已經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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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邊騎機車邊遛小孩,更誇張的是,男童獨自開著迷你卡丁車,這地點不是在遊戲場,而是大馬路上。眼看綠燈亮了,油門一踩,帥氣轉動方向盤,頭也不回直直往前衝。民視記者莊立誠:「這名孩童開著卡丁車上路的地點,就在新北市林口區忠孝路口,巷子裡人車出入,險象環生。」仔細看一看當時畫面,卡丁車高度,大概只到大人膝蓋,不僅容易造成視線死角,加上沒有安全帶等防護措施,如果不小心發生意外,後果恐怕不堪設想。附近居民表示,如果你孩子在這邊開,你覺得危不危險當然會危險啊,而且也最好不要這樣,小朋友技術可能也不是很成熟啦。還有人說,這年紀小朋友開(玩具)車子,還滿容易會失控的,他沒有辦法去判斷說,什麼時候應該煞車,或是正確的轉彎,所以其實還是需要有人,幫他們煞車。

男童開卡丁車上路家長騎車沿路跟 危險行徑全都錄
新北市林口區街頭,驚見孩童開著"卡丁車"上路,險象環生。(圖/民視新聞)

民眾直呼太危險,警方看了也直搖頭。因為卡丁車屬於休閒用途器具,非道交法定義之車輛,像這樣行駛已經違法。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也因為違規者未滿14歲,改處罰監護人或是法定代理人。林口交通分隊副分隊長汪建宏表示,卡丁車屬休閒用途器具,行駛於一般道路已違反道交管理處罰條例。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科科長劉倩如表示,迫使或誘使兒童及少年處於對其生命 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可裁罰6萬元至60萬元。把馬路當作遊樂場,罔顧自身安全,也讓其他用路人,看了膽戰心驚。

男童開卡丁車上路家長騎車沿路跟 危險行徑全都錄
新北市林口區街頭,驚見孩童開著"卡丁車"上路,險象環生。(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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