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哲敏及親信張旭昇涉及經營賭博網站、洗錢等,被檢方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起訴。原本在看守所羈押的2人,23日分別以5000萬元、3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及限制住居,其中郭接受電子腳環監控。新北地檢署已提出抗告,關於強制處分一事將由高等法院審理。
新北地院今日下午2時30分開庭,針對涉犯銀行法及洗錢等案傳喚10多位證人,郭哲敏親自出庭應訊。據了解,郭哲敏在庭訊結束後向法官表示,現在配戴的電子腳環蓄電量只有4小時,導致他這幾天睡覺會因為腳環突然沒電一直接到檢方查勤電話,這樣有點困擾,怕被誤會是落跑,像今天開庭就不方便充電,希望法官能准許改成比較方便充電的電子手環,或提高腳環的蓄電量。
法官表示,會向設備廠商詢問,但關於交保一事檢方已提抗告,要等高等法院開庭審理後,看是撤銷還是維持交保,屆時再處理。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涉足「88會館招待所」 監察院今彈劾2名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