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高虹安遭重判後,柯文哲的心情相當低落;日前,民眾黨前立委陳婉惠對外透露稱,柯得知判決後「晚上翻來翻去睡不著」。柯文哲更數次於公開場合為高虹安抱屈,還提到以她的社經地位,絕不可能去貪汙那11萬台幣;柯甚至認為,高虹安是「時代的悲劇」。近日,柯文哲也頻頻呼籲「司法別雙標」、並還支持高虹安繼續上訴爭清白。
一審判刑確定後,內政部也當即宣布高虹安停職、停薪,但柯文哲對此也頗有意見。今(30)天中午,他接受網路媒體《中午來開匯》專訪時,砲轟內政部的決定「太刻意」;柯文哲認為,目前只是一審有罪、三審尚未定案,且若以公務員法律當參考,就算一審被停職仍可領取半薪。另外,由於高虹安還暫時持有公務員身分,所以她也無法兼差賺錢;因此柯文哲竟直呼說:「恐怕我真的要接濟她過日子,不然怎麼辦?都沒收入」。
不僅如此,柯文哲也痛批,內政部刻意公開於媒體上宣布停職停薪,「很羞辱人,把高虹安逼死」。另外,他還再次強調說,公積金制度並非高虹安首先發明,而是她的助理,將前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辦公室的制度帶過來;結果民眾黨2023年8月按鈴申告李俊俋,卻到現在都還沒辦。
但事實上,內政部昨(29)日就已打臉柯文哲的說法、解釋停職停薪皆是依法行政的決定。內政部表示,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期間是否發給半俸,乃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2017年6月22日,給字第1060049606號函規定,由上級自治監督機關,審酌當事人事實情況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以及涉違法失職程度等,裁量得否發給半數俸額。
而內政部指出,考量高虹安是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且尚無因停職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之顧慮;因此,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決心,故裁定停職期間不核給半數俸額,這符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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