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規定調查局外勤處站的調查官,每月有5,000元的「業務工作費」可用來宴請線民、提供偵蒐情報對象的餐敘費,或者報銷油錢、手機費等等;不過似乎有部分調查官,涉嫌以不實單據申報、核銷這筆費用,遭內部人士「吹哨」因此雄檢展開調查。
對此雄檢相當低調,不願對案情多做說明;但據悉15人已經被列為被告,目前尚在偵訊中。至於高雄市調處該站點遭到搜索後,全站只剩下2名調查官沒有涉入,整個站點運轉幾乎陷入停擺。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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